保罗,又名扫罗,天主教称保禄,出生于公元3年,他被基督教史学家公认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
保罗(公元3年—公元67年),《圣经》中人物,亦称为使徒保罗,天主教翻译作圣保禄。保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于便雅悯支派的犹太人,是出生在国外的犹太侨民。由于出生在罗马帝国的直属领地,根据出生地国籍原则,具有罗马公民的身份。他的家在犹太北方,基利家的大数城,这里是当时罗马帝国的主要学术中心之一。根据基利家当时的习俗,保罗也被称为大数的扫罗,悔改信靠耶稣后改名为保罗,《使徒行传》13章9节曾记载“扫罗又名保罗……”,他是最具有影响力的早期基督教传教士之一,第一代基督徒的领导者之一。据《使徒行传》和《圣经》中保罗书信记载,保罗是一个对上帝热心的法利赛人,熟悉各种犹太律历,恪守摩西律法,因耶稣所传的福音和犹太人固有对摩西律法认识的巨大冲突而积极参与迫害基督徒。有一次保罗前往大马士革追捕基督徒,在途中得耶稣基督亲自显现而悔改信主,成为上帝拣选的器皿。后改名保罗。他与彼得与雅各一同领受上帝的异象而向外邦人传福音。他在地中海各地进行三次的传道之旅,足迹遍及小亚细亚、马其顿、希腊及地中海东部各岛,共计一万两千里远,还在外邦人中建立了许多教会。期间被关押两年,出狱后再次往各地传教。后被罗马皇帝尼禄处死,为主殉道。详细请参见词条圣保禄。
保罗是耶稣基督的同时代人,年龄稍小于耶稣,他是基督教最伟大的传教士。他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比任何一位基督教作家和思想家都要持久和深远。
保罗对基督教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3个方面:他在传教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他的书信,构成了《新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基督教神学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是保罗,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把基督教从一个犹太人的小教派转变而成世界性的宗教。他的那种认为上帝是神、上帝审判世人的观点成为基督教各派普遍接受的教义。许多基督教神学家都曾受到保罗的影响,如奥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加尔文。事实上,保罗对基督教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基督教的创始人应当是保罗,而不是耶稣。这尽管有些偏颇,然而,即使保罗的影响不能与耶稣等同,但却比其他基督教思想家的影响要大得多。
在《新约》二十七部书中,至少有十四部被认为是保罗所作。即使现代学者认为这些书中有四、五部实际上是其他人写的,也可以看出保罗显然是《新约》重要的作者。
保罗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他的思想包括如下内容:耶稣不仅是一位开明的人类先知,而且实际上还是一位神。耶稣由于我们犯了罪行而捐躯献身,他的受难挽救了我们的生命。我们不能通过按照圣经上的训谕办事而得到解救,而只能通过接受耶稣而得到解救;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接受了耶稣,他的罪行就会得到宽恕。保罗还阐明了原罪说(见《罗马书》第五章第十二──十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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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只遵守法规并不能得到解救,所以保罗坚持认为改信基督教的人没有必要接受犹太教的饮食限制,没有必要遵循“摩西律法” 的礼拜式,甚至也没有必要行割礼(犹太男婴命名时下身动手术的礼仪)。早期的基督教领袖当中有几个在这一点上与保罗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如果他们的观点占了上风的话,看来基督教就不会如此迅速地传遍整个罗马帝国。
保罗从未结婚,虽然这似乎无法证明,但是他显然从未与女人发生过性关系。由于他的关于性和女人的观点编入了《圣经》,因此对后来人们的观点有着显著的影响。他有关这方面最著名的格言(《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八──九节)是:“因此我对未婚者和寡妇说,如果他们即使能够忍耐到象我这种程度,对他们也有益处,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住,就让他们结婚,因为结婚比情欲燃烧要好一些。”
保罗有关妇女应有什么地位的思想也十分鲜明;“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第十──十三节)。”类似的思想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第三──九节中也许表达得更有力量。保罗在这样的段落里既表达了他的许多时代人已经坚持的一种观点,也沿承了《圣经》一贯的观点,就如上帝在创世纪对女人说的话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纪》第三章第十六节)
保罗是第一个去外邦传播福音的基督徒,是世界上第一位穿梭外交家。他被基督教历史学家公认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基督教在希腊、罗马的迅速传播,与保罗的多次远行传道密切相关。《圣经·新约》中的《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等为其所撰,被称为保罗书信,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是阐释基督教教义的重要文献。保罗称圣是因为天主梵蒂冈将他封圣,但新教则通常称他为使徒保罗。
关于保罗的晚年众说纷纭,有人说保罗因犯罪在罗马囚禁两年之后获得释放,时约63年。获释之后的保罗曾去过马其顿、特罗亚、尼哥波立等各地巡视教会、探访同工。又于68年再度被捕入狱,然而在此五年当中,除了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以外,并没有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比起两年前的牢狱生活中写了四封书信(以弗所书、腓利比书、歌罗西书及腓利门书)显然是少了许多,有人认为这是很不寻常的现象。保罗最后一次被捕入狱,情形与前次大不相同,因法庭不需再等待原告的对质,所以有严谨约束、速判速决的可能。除了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以外,所有的同工、朋友们都不在身边,又因为当时有连坐处分的危险,连探监的人都及其稀少。保罗知道他们的为难,所以说‘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提摩太后书4章16节)。还好保罗拥有罗马公民的身分,尚有较优渥的待遇,得以接见亲朋,提摩太后书就是于此时完成的。经过多次的庭审,至终被判定为死刑,又因他是罗马公民,所以不需要受钉十字架的酷刑,他的刑罚较为轻易。根据古代的传说,他被刽子手带到南城的奥斯第亚门(Osteia)离城约二英哩的埃圭赛维(Aquae Saviae)刑场斩头。后来的君士坦丁大帝在此处建了一座圣保罗堂,作为他殉道的纪念。返回搜狐,查看更多